在某视频平台上,“AI孙燕姿”成了新网红,它翻唱过周杰伦的《发如雪》、翻唱过郭顶的《水星记》、翻唱过赵雷的《我记得》,受到了网友的追捧,甚至有网友宣布“这是2023年最火的声音”。
网上除了AI孙燕姿,还有AI周杰伦、AI王心凌、AI披头士、AI德雷克,网友们乐此不疲,音乐圈却忧心忡忡。一位从事版权工作的业内人士对新观说,这涉嫌侵权;环球音乐等大公司纷纷向平台施压,要求下架AI克隆歌曲;而在听过自己被AI克隆的声音后,说唱天王德雷克(Drake)撂下一句狠话:“最后一根稻草”。
“最后一根稻草”常用来形容事情到达崩溃的边缘,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歌手被AI克隆,音乐圈不免又要焦虑了。
你AI了我,还一笑而过?
用AI克隆某位歌手的声音去翻唱另一位歌手的歌曲,这是目前AI视频玩家们最喜欢的玩法。比如,让“AI孙燕姿”翻唱南拳妈妈的《小时候》,让“AI周杰伦”翻唱陈奕迅的《富士山下》。
在现实生活中,孙燕姿如果想要公开演唱南拳妈妈的歌,无疑需要获得版权方的授权,要走一个流程,这是一个发展了上百年的行业规范。
孙燕姿尚且可以走流程,已去世的约翰·列侬(John Lennon)就没这个机会了,但AI可以让列侬为保罗·麦卡特尼(Paul McCartney)在21世纪创作的歌曲和声。
这显然是一个颠覆性的问题,在太和音乐内容策略部总经理武鹏看来,“当前许多用户指向和学习对象都十分明确的AI音乐,本身即是在对现有人类规范的挑战。”
围绕“AI克隆”到底是否涉及侵权,不乏争议。AI玩家们认为他们训练AI纯属玩乐,并没有损害歌手们的权益,但版权方认定使用未经授权的歌手或作品的数据集来训练AI是一种侵权行为。曾就职于多家音乐流媒体平台版权部的李强则认为“在未获得歌手授权下,AI对歌手声音的模拟甚至公开展示,应属于对歌手表演者权的侵权行为。”
AI“侵袭”版权的行为也存在着隐情。
“AI创作的本质是AI充分地学习后再创作,所以侵权几乎成为AI创作的原罪。在鼓励AI创作的语境里,所有试图绕过版权谈创新都是耍流氓。”武鹏说,“就目前看,AI被设定的学习对象通常来自于前AI时代得到广泛认可的音乐人,因而被AI侵权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反向认可。只不过这种认可建构在先天畸形的前提下,难以通过技术的更迭自动‘上岸’而合法化。”
如果说AI的成长是建立在对人类知识不断学习的基础上,那么这个“基础”,这个“学习的行为”,势必会引发与人类现有版权规则及道德、价值层面的激烈冲突。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toymoban.com/news/detail-438015.html
“从道德上看,一个升级(高仿)的人声,根本上无疑是对原有人声权利的弱化;法律上看,这也是明显的灰色地带。”而且,武鹏反问,“如果长期以往,我们的曲库会不会成为现有经典内容的无限的模因化异质版?”文章来源地址https://www.toymoban.com/news/detail-43801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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